当前位置: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 新闻中心 > 监督动态 > 正文内容
新闻中心

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监督动态

市卫生监督所扎实开展“双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编辑者:发布时间:2013-09-26 08:33

为全面保障双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卫生监督所从九月中旬开始扎实开展了节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单位宾馆、饭店,招待所住宿和就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歌厅,网吧、剧院人群聚集场所;车站、码头,游客接待中心等公共场所;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记录是否齐备,公共场所机械通风、换气运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二是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了卫生检测。

从检查情况看,各经营单位卫生设施基本齐备,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从业人员能做到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但部分单位也存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执行不好、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责令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特别是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监督人员给予耐心的技术指导。

通过此次节前专项检查,对提高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隐患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了良好的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