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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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夏季游泳池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防范介水传染病的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城区游泳池场所水质卫生的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主要针对游泳池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池水水质净化消毒、强制性浸脚消毒池、禁游标志和游泳池卫生管理等重点,同时对游泳池水质进行理化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现场对池水的余氯含量、PH值进行了检测。检查发现,各游泳场馆都取得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做到了亮证经营,工作人员能出示有效健康证明,游泳场馆的水质净化设备运转正常,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定时对游泳池水质开展自检,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市卫生监督所现场检测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标准要求。
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游泳场所存在水质浑浊、有异味等卫生安全问题,可向安康市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