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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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2019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情况进行通报,由市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承办的《某医院未按规定对患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案》荣获2019年全国卫生健康执法优秀案例,并在陕西省2020年案例评审交流培训班上交流发言。2019年全国卫生健康执法共评选出优秀案例71件,陕西省有2件案例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卫生监督所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审批制度),每年开展全市案例评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员办案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案件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卷质量,全面提升卫生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