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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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吴大稳)2019年12月23日,紫阳县卫生监督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四川籍男子刘某在紫阳县瓦庙镇设立镶牙摊位,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员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比对,发现刘某2015年9月在紫阳县境内非法行医曾被简易程序处罚一次,平台比对信息引起了卫生监督员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证保、询问、地址确认等多项措施进行现场取证,并责令刘某立即停止诊疗活动。针对刘某再次违法及游医的特性,合议研究认定,刘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刘某下达4万元的行政处罚。经过告知、陈述申辩、决定、送达等法律程序及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2020年3月27日当事人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通过罚金较大的行政处罚,有力的震慑了非法行医分子,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了群众的就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