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 新闻中心 > 活动掠影 > 正文内容
新闻中心

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活动掠影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动态(二十九)

编辑者:李玉红发布时间:2020-03-11 17:38

3月10-11日,全市检查医疗机构35 家,公共场145家,其他被检查单位33家,其他被检查单位26家,出动监督员138人次,车辆35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64截止3月11日下午3时,我市累计共检查医疗机构1589家,公共场所1762家,交通疫情监测点86 个,其他被检查单位424家,出动监督员5954人次,车辆1175台次,下达执法文书2185份。

 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对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高新中等职业学校、安康育英中等职业学校、安康市第一幼儿园、安康市第二幼儿园开学前的新冠肺炎防控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主要查看了各学校疫情防控组织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防控物资储备、预防性消毒、培训宣传、应急区域等方面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达监督意见书4 份。要求各学校在开学之前成立新冠肺炎防控组织机构,对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配备体温监测仪、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药品,配足学生用的洗手龙头,设立临时隔离室等;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通风换气;师生返校后要进行认真细致排查登记,落实学校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病愈返校证明查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工作。

【汉滨】3月10日汉滨公安分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汉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启动了“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活动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此次整治行动紧盯非法处置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废弃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行为,部门密切配合协作,重点检查诊所、药店城乡结合部等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打击,坚决杜绝危害后果发生。当日下午共查药店3家,出动车辆9台次,人员27人。

【白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联合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从3月9日开始,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建2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物资准备、人员管控、场所管控等情况,同时进行防控知识培训和个人防护、场所消杀等技术指导,切实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各类复工复产企业21家,商场超市3家,集中供水单位2家,下发监督意见书21份。


【汉阴】3月11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指挥部督查组对4家复工复产企业“四个到位”(工作机制到位、返工人员排查到位、防疫物资到位、重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

   【旬阳】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接种单位必须做到:一是要精准摸排,分批预约;二是要实时告知,错峰分流;三是要规范消毒、防护到位;四是要强化培训,保障质量。截至目前共检查接种单位10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均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

【岚皋】3月10日,岚皋卫生计生监督所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企业1家、公共场所 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 6份,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