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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动态(二十六)

编辑者:稽查信息科 李玉红发布时间:2020-03-04 17:00

3月3-4日,全市检查医疗机构92家,公共场所97家,出动监督员124人次,车辆37台次,下达执法文书90份。截止3月4日下午3时,全市累计共检查医疗机构1445家,公共场所1483家,交通疫情监测点86个,其他被检查单位358个,出动监督员5590人次,车辆1071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839份。

【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近日,安康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对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儿童福利机构、爱心护理机构等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跟踪督促落实。要求各单位要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感染”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把好疫情输入关口,严防院内交叉感染,确保医护人员及患者“零”感染一是要落实工作人员和监护对象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二是疫情期间严禁外来人员探视,对新收治的患者或新进人员要严格进行健康检查及信息登记。三是落实隔离制度,出现发热病人要及时转诊。四是加强对场所内通风系统的管理,暂停中央空调等通风设备的使用,并做好环境卫生清洁、消毒。五是加强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院感事件的发生。六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患于未然。

【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及行业规范进行监督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把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旅居史,落实工作人员、顾客防护措施和体温登记,一旦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立即报告;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定时通风换气;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预案,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截止2月29日,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8人次,检查指导公共场所复工单位269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1份。

【白河】近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迅速对辖区拘留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把各项防控措施做细做实,务必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累计检查拘留所1家,养老机构7家,现场培训30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8份。

【宁陕】2月27以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9家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回头望”。对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设置、“新冠”医疗废弃物管理和个人防护再次进行了督导检查;对近期复产复工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3家个体诊所进行开业前的卫生监督指导,要求其制定防控方案,落实从业人员排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做好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护措施。

【岚皋】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紧盯全县“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3月2-3日,一是到民主镇银米村开展脱贫帮扶工作,送去防护物资和消毒用品,并指导该村、户做好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等工作;二是组织民主镇卫生协管员联合检查诊所、卫生室5家,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意见书5份,责令整改到位;三是监督指导各重点公共场所规范经营,检查重点场所8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下达意见书6份,同时发放《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经营告知书》宣传单30份。

【石泉】3月4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指导,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3份,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