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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动态(二十三)

编辑者:稽查信息科发布时间:2020-02-28 11:37

2月26-27日,全市检查医疗机构43家,公共场所118家,其他被检查单位5个,出动监督员161人次,车辆55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14份。截止2月27日下午3时,全市累计共检查医疗机构1248家,公共场所1227家,交通疫情监测点86个,其他被检查单位344个,出动监督员5265人次,车辆971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567份。

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一是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各教育机构建全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的监督检查,针对养老、儿童福利、精神卫生医疗等机构人员密集、环境封闭、服务对象自身防护能力弱的群体,落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输入,防感染,有针对性地强化防范措施。三是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及复工复产企业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回监督检查,严防疫情反复。

【宁陕】2月24-27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深入部分企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进行了督导检查。工作组检查了宁石高速二分部、县工业园区、秦岭长春酒厂、区域内超市等16家公共场所,并对辖区4所医疗机构进行了“回头望”。重点查看人员检测制度、人员登记,要求企业加强消毒和通风,做好人员防护,对重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消杀防疫,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共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存在问题,责令立即改正。

【石泉】一是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2月26-27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4家医疗机构、6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指导,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卫生健康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及有序复工复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组织乡镇协管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和健康监测管理。

【汉滨】 2月24-25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组织监督员分别对辖区的安康监狱、汉滨区公安分局看守所两家监管单位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一是统一管理,制定完善预案;二是做好人员排查,落实工作人员、服刑人员和羁押人员体温日检测和健康登记,加强监管人员个人防护;三是实行"三三”制封闭管理,在保证羁押对象的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情况下,采用远程视频的模式,避免和外界人员接触;四是加强场所通风消毒,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汉阴】2月25至26日,汉阴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南区上七、双坪、漩涡、汉阳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热病人追踪、转诊、监测及信息上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组织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检查敬老院3家,下达监督协管意见书3份。

【岚皋】2月27日,岚皋卫生计生监督所对两家毛绒玩具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主要检查了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外来返厂人员的隔离情况、门岗健康监测制度及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宣传单100份、《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宣传册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