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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动态(二十二)

编辑者:稽查信息科发布时间:2020-02-25 18:54

224-25日,全市检查医疗机构79家,公共场所119家,其他被检查单位5个,出动监督员158人次,车辆45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45份。截止225日下午3时,全市累计共检查医疗机构1205家,公共场所1109家,交通疫情监测点86个,其他被检查单位339个,出动监督员5104人次,车辆916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453份。

【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一是组织全体监督员参加了全省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视频培训会议,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要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新冠防控要点等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二是对郑远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了企业生产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要求企业加强对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持续做好体温监测和环境消毒工作,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卫生部门。三是对市管的三家精神病医院进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外防输入”的思想,要求各精神病院把好疫情输入关口,落实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疫情期间严禁病人家属探视,对新收治的患者严格落实隔离制度,出现发热病人的要及时转诊;强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院感事件的发生。

【岚皋】近日,岚皋卫生计生监督所一是检查了该县看守所、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意见书3份,责令落实整改;二是持续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及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公共场所8家,下达意见书5份,责令整改到位,并向各单位发放《岚皋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经营告知书》宣传单。

【旬阳】225日,旬阳县卫生监督所对该县民威购物超市等公共场所,及县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规范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水平。

【石泉】224-25日,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对2家医疗机构、2家药品超市、1家自来水厂及20家美容美体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指导,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