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随着抗“疫”战斗不断发展变化,为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根据汉滨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支持企事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汉联指字【2020】13号),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安排部署,对区域内公共场所开展复工开业前的卫生监督指导。每到一处,监督员都要详细询问了解复工开业前疫情防控工作和卫生消毒工作情况,看是否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同时提醒:
一、酒店宾馆须对复工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并制定应急预案。
二、酒店宾馆须设立预检监测点,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落实专人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并登记,如遇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并报备卫健部门。
三、加强复工人员防护(口罩、手套、洗手液等)。
四、开展经营场所全面消毒(每天消毒两次并做好记录)。
五、中央空调、分体空调过滤网及出风口须清洗消毒(建议不使用中央空调)。
六、联系有资质(证照)的洗涤公司开展布草统一清洗消毒,签订的洗涤合同和公司资质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