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建议信息 | |||||
建议主题 | 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非法转让,承包给无资质他人 | ||||
建议人 | 西坝社区居民 | 发布时间 | 2024-10-09 | ||
留言内容 | 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承包给无资质人员执业,擅自挪动执业地点。 |
办理信息 | |||
回复时间 | 回复时间:2024-10-16 | ||
回复内容 |
管理员回复: 网友: 您好! 我所接到您反映西坝社区擅自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承包给无资质人员等问题线索,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所立即责成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调查核实,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该机构原址为汉滨区巴山西路208号,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彭功江,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内科、中医科,登记号为PDY60133361090217D2112,有效期限为2020年至2025年10月31日,注册执业医师为彭功江,彭功江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承包给无资质人员执业问题。经核查,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均为彭功江,彭功江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机构为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一直在该机构执业。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挪动执业地点问题。经核查,2024年7月4日,汉滨区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汉滨区卫生健康局报送了《关于新城办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址的请示》(汉新卫字〔2024〕50号)。2024年8月2日,汉滨区卫生健康局向新城办社区服务中心下达了《关于新城办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地址的批复》(汉区卫函〔2024〕369号),同意新城办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址到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30号。随后,该机构向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了医疗机构迁址申请资料。2024年9月11日,汉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医疗机构迁址变更进行了公示,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审批。现场调查发现,该机构现地址为巴山西路230号,门头悬挂有“西坝社区卫生服务站”招牌,大门上张贴有“室内装修、暂停营业”告示,未发现开展诊疗活动行为。该机构迁址符合相关程序,不存在擅自变更执业地点行为。 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是我们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关注和支持!同时,也欢迎您持续关心关注支持的我市卫生健康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