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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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的创建,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参与。为进一步提升职工文明素养,展示文明形象,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即日起我所开展“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文明养犬、餐饮浪费、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排队乱插队”等十大不文明行为纠治专项行动,坚决摒弃“十大不文明行为”,用实际行动争做文明安康人。请全所职工共同遵守,相互提醒和监督,用实际行动维护单位文明形象。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2、深入贯彻《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觉遵守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增强文明意识积极参与,敢于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3、规范着装,文明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
4、带头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杜绝闯红灯、横穿马路、不礼让行人、车辆乱停乱放、车窗抛物、高声喧哗、不排队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提倡文明用语,爱护公物,移风易俗,努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5、带头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积极维护创建成果,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倡导绿色出行,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共同维护好城市环境,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6、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形成和谐互助、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告别不文明陋习,是责任更是义务。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行动起来,为建设文明安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