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说起消毒产品,大家都不陌生,但是你真的了解消毒产品吗?
卫监君考考你,以下图片中,哪些是消毒产品呢?
消毒产品
消毒产品是指纳入原卫生部发布的《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需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如河南省生产的产品,许可证证号格式为“(豫)卫消证字(年份)第XXXX号”。
1、消毒剂
用于医疗卫生用品、皮肤、黏膜、餐饮具、瓜果、蔬菜、水、环境、物体表面、空气、排泄物、分泌物消毒的制剂,如酒精消毒液、84消毒液等。
2、消毒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医疗用品、餐饮具、空气、水、物体表面消毒的器械,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及灭菌物品包装物,如臭氧消毒柜、紫外线杀菌灯等。
3、卫生用品
主要包括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皮肤黏膜卫生用品、隐形眼镜护理液、纸巾、棉签、化妆棉等。抗(抑)菌制剂属于皮肤黏膜卫生用品。
如何购买合格的消毒产品
看标识
消毒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信息、净含量、使用范围、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产品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等。最重要的是,国产消毒产品应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如(豫)卫消证字(年份)第XXXX号;进口产品应标注原产国或地区名称。
查备案
消毒产品按照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所有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及卫生用品中的抗(抑)菌制剂都属于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对每个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市销售。
消费者在购买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前,可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企业或产品的备案信息查询。
重要提醒!消毒产品≠药品
消毒产品包装上出现夸大宣传效果、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疾病临床症状等内容的,均属违规行为,可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映。
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效果!如果有疾病治疗需要,如鼻炎、湿疹、脚气等,请及时到专业医疗机构治疗,遵医嘱购买标注有“国药准字”的正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