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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宣传

无证进行医美活动,那就叫非法行医

编辑者:发布时间:2023-11-21 10:00

   本想塑造傲人身材,却落下终身残疾。非法行医案敲响医美行业警钟

案件回顾

被害人:“我从未得过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也没有遗传史。2020年10月份,我发现我的左腿慢慢肿起来,越来越疼,过了10多天路都不能走了,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左腿上有血栓。”
   2019年12月,通过朋友介绍,李某认识了某医美机构的老板罗某,经过罗某的几番热忱推介,怀揣变美梦想的李某,竟然在罗某家中接受了抽脂隆胸手术,然而,手术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但在罗某的巧言令色中,为了“美梦”,李某接受了罗某新的手术方案,每隔三个月进行一次补充注射。
直到2020年9月,在一次手术后,李某突然出现发热、口干舌燥、胀气等症状,气愤的她立刻向罗某讨要说法,而罗某为了掩人耳目,竟以“只是一般伤口发炎”为借口敷衍塞责,随后,便在家中为李某打上了消炎针。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持续加重。情急之下,李某的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救治,最终被诊断为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左骼静脉受压,经司法鉴定,达十级伤残。

这样的结果,对于90后的李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花钱做美容,非但没有变美,还带来了十级伤残,这样的结果很让人惋惜。

近些年来,医美的热度是越来越高,市场也非常火爆,随着人们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对美的向往,加之医美技术不断进步,医美行业的规模快速扩大。

国家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2002年1月就制定颁布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医疗美容进行明确的界定,并从医疗美容机构的设置、登记,还有医疗美容执业资格的规则和监督管理方面对医疗美容行业提出了执业的相关规范要求。



        医疗美容行业发展非常快,涉及到的投诉和案件纠纷,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今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一组数据显示,从2015年至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每年收到的医美行业的投诉增长近14倍。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在医美行业中,一些黑机构、假医生、黑药械、假销售,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严重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和社会安定。

根据国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疗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分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也正是医疗美容的特殊性,要求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是主诊医师,在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同时,还需进行美容主诊医师备案。







无证进行医美活动,那就叫非法行医,是一种危害国家公共卫生秩序,损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触犯我国的刑法。

 

遭遇不幸后,李某向个旧市卫健局举报。考虑到李某举报情形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于是卫健部门及时与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就案件的定性与处理充分会商。经充分研判,检察机关认为罗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卫健部门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如何确定李某所受伤害是由于罗某的抽脂手术造成的,能否找到扎实的证据,是本案办理最大的难点。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确保证据充分扎实。

随即,检察官开始自行补充侦查,到药店和诊所调取购药和就诊记录,并结合公安机关多方走访调查了解。最终,排除了其它因素介入的可能性,罗某不当的抽脂手术和后续不规范的治疗是造成李某伤残的唯一原因。
         事实上,李某的遭遇并非个例,00后的赵某接受了罗某隆鼻手术后非但没变美,甚至走上了修复的不归路。

经过调查,发现2019年3月至2021年1月,近三年时间,罗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期间为7名被害人进行隆胸、隆鼻、割双眼皮等医疗美容外科手术,非法获利10.6万余元。
         案件事实调查清楚了,非法行医的罗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然而,因案件形成的社会矛盾并不会因此彻底化解。这时,如何弥补李某等被害人遭受的损失至关重要。为此,检察官积极督促罗某及其家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同时,积极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
        2022年7月26日,个旧市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被告人罗某提起公诉。
        2022年8月29日,个旧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22年10月19日,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令被告人罗某退赔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认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切不可混淆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优越追求外在美及抗衰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强烈,但是选择变美的前提是安全而选择正规医美机构和医生是保障在接受服务前您一定要认清“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切不可混淆
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达到美化改善人们的容貌、体形的目的。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

二、机构资质不同

医疗美容机构:

需要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符合医疗机构标准。

生活美容机构:须具取得营业执照,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

三、从业人员资格不同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二)具有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

当下非常受欢迎的热玛吉、超声刀等,这类抗衰类仪器属于医疗科技美容范畴(医疗器械类);另外如玻尿酸,肉毒素等针剂注射也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即使是正规的执业医生也不允许在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操作治疗。

作为一个普通人,很难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盲目地到美容院解决自己的医学美容问题。个别美容院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混淆了两者之间的概念,违规介入医学美容,由于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医学知识,屡屡发生医疗事故,给求美者造成的不该发生的毁容事件。
  这其中有美容院的问题,也有求美者自己认知的问题。所以,加强行业自律、行业监管自然是必要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的认识同样也是至关重要的。
消费提醒:如果您有计划,或者已经在生活美容机构购买并接受了医美美容服务,请慎重考虑,及时止损,一定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