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 新闻中心 > 监督动态 > 正文内容
新闻中心

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监督动态

市卫生监督所举办创卫标准培训

编辑者:发布时间:2017-03-30 08:55

为全面掌握、理解创卫工作任务和标准,做好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复审卫生监督工作,329日下午,我所举办了创卫标准培训,副所长胡小龙就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公共卫生部分逐条逐款进行解读,使监督员进一步明确了创国卫标准和内容,为推动中心城区创卫卫生监督督查、检查、指导,迎接复审起到积极作用。所全体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