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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联动开展游泳场(馆)专项整治

编辑者:发布时间:2018-07-25 10:15
 

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介水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市区联动开展游泳场(馆)卫生专项整治。6月底7月初,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15家游泳场(馆)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同时邀请区疾控中心对游泳池水质进行了抽检,共检测水样46份,合格42份,合格率91%712日组织开展了游泳场(馆)业主及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会,通报了检查存在问题及水质检测结果,分管所长就游泳场(馆)的规范经营,卫生监督管理作了强调,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疾控中心对如何做好游泳池水质消毒作了讲解。718日,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汉滨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8家游泳场(馆)进行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消毒产品索证、每日新水更换记录,每日水质消毒处理登记台账,每日水质自检记录,场所卫生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通过检查显示,市区游泳场(馆)整体卫生水平良好。一是大部分游泳场(馆)都能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消毒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公示水质检测结果。二是落实了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浸脚池未及时换水,游泳池水加入消毒剂量或浓度掌握不够准确;二是所购消毒产品索证索票不全,水质消毒记录不完整。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游泳池水质抽检结果,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对游泳场(馆)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游泳场(馆)卫生状况良好,池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