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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安康城区餐具消毒配送单位监测结果公示表

编辑者:发布时间:2017-01-24 07:27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我所对下列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卫生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仅对本批次产品负责)

公示单位:汉滨区卫生执法监督所                  公示时间: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