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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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2016年龙舟节及高考中考期间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管理,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游客与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监督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龙舟节,高考中考期间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和督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卫生监督所成立2016年龙舟节,高考中考期间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良述 副组长:胡小龙
成员:王秋丽 陈扬宝 何惠力 邹 威 刘峰
二、督查对象
全市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安康城区考生集中住宿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单位。
三、督查内容
1、证照情况: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卫生培训合格证、量化等级牌情况。
2、卫生管理:是否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员 ,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到位,管理档案建立等情况。
3、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设施消毒设备配置及使用情况,客用化妆品的索证情况,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
4、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水质消毒,水质监测,应急预案,涉水产品的索证等情况。
四、督查方式
市所对各县区监管的公共场所,饮用水单位进行随机飞行抽查。
五、时间安排
从2016年5月20日到6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卫生监督员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监督检查,做好检查和督查工作记录。对县区卫生监督所在龙舟节及高考中考期间卫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存在问题的,下达督查意见。对在执法督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