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工作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康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1、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坑害群众利益的假医、游医;
3、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欺瞒患者行为;
5、以中医按摩、点穴按摩、针灸火疗、拔罐养生保健以及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
2、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3、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特别是开展接生、人流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行为;
4、利用B超等医疗设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5、违法刊登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主动停止非法行医活动的,从轻从宽处理;对顶风而上、屡教不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查看执业人员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线索,监督举报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8108850、8108851
汉滨区卫生监督所:3266039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6312379
汉阴县卫生监督所:5216266 宁陕县卫生监督所:6821244
紫阳县卫生监督所:4428664 岚皋县卫生监督所:2522170
平利县卫生监督所:8426791 镇坪县卫生监督所:8821077
旬阳县卫生监督所:7204694 白河县卫生监督所:7821323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