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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安康市卫生局关于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通告

编辑者:发布时间:2014-01-09 02:21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工作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康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1、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坑害群众利益的假医、游医;

3、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欺瞒患者行为;

5、以中医按摩、点穴按摩、针灸火疗、拔罐养生保健以及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

2、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3、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特别是开展接生、人流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行为;

4、利用B超等医疗设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5、违法刊登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主动停止非法行医活动的,从轻从宽处理;对顶风而上、屡教不改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到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查看执业人员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线索,监督举报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81088508108851

汉滨区卫生监督所:3266039 石泉县卫生监督所:6312379

汉阴县卫生监督所:5216266 宁陕县卫生监督所:6821244

紫阳县卫生监督所:4428664 岚皋县卫生监督所:2522170

平利县卫生监督所:8426791 镇坪县卫生监督所:8821077

旬阳县卫生监督所:7204694 白河县卫生监督所:7821323

2014年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