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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开展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检工作

编辑者:陈梓发布时间:2023-07-11 16:59

盛夏来临,游泳场所进入营业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提升我市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全市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检工作。

此次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特定人群禁标识;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游泳池水、浸脚池水消毒自检结果公示情况等。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采样并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对泳池水浑浊度、pH值、尿素、氰尿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浸脚池余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家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工作,第一批抽检结果已于网站公示。抽检结果显示,16家游泳场所抽检结果合格,另有4家单位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3家浸脚池余氯1家泳池氰尿酸。

下一步,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将继续开展各县区市的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检工作,于第二批进行公示。对抽检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不定期开展“回头望”行动,坚决消除游泳场所卫生安全隐患,把好卫生安全关,确保群众安全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