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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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条例、文件的规定,编写了安康市卫生监督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康市卫生监督所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有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完成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管理。按照我所各项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工作程序,实现重大事项信息全过程公开、政策法规信息长期公开、阶段性和经常性信息及时公开、动态性信息随时公开,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网站宣传稿件四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批手续,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对拟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初审,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所有公开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统一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目前,单位门户网站是我所对外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向中、省、市各类媒体投稿为辅,公开宣传报道卫生监督工信息。
单位网站开设了机构简介、监督动态、公示公告、热点新闻、卫生宣传、活动掠影、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调查、咨询投诉、政策法规、在线办事、我要留言、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并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咨询办事。2021年,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文件、图片等共计2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安康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中、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充实,信息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法规政策学习,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管,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