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 新闻中心 > 监督动态 > 正文内容
新闻中心

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监督动态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 平利3家医疗机构被查处

编辑者:平利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22-04-06 17:00

针对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抓细压实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3月29日,平利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中,对擅自接诊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医废交接不及时、未按规定书写保管处方的三家医疗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停业整顿。

下一步,平利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紧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坚决查处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行为,全力构建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