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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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安康市卫生监督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安排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有知无畏,担当作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针对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市卫生监督所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通报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传达有关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要求各工作组坚持“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卫生执法检查工作。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组织全体监督员参加全省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专题培训会,认真学习第八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提升业务素质,增强卫生监督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筑牢疫情防控墙。对市直医疗机构、学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巡回监督检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一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紧盯传染病医院、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了预检分诊、个人防护、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禁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收治发热病人;二是强化公共场所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加强两站一场、宾馆酒店、歌厅影剧院、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执法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场所卫生管理责任,做好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严格落实体温筛查、来安旅客“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信息登记和中高风险区来安人员闭环管理等工作。三是强化学校卫生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学校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落实情况,要求学校落实健康检测、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检测,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四是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医疗公司和药店超市等经营单位的消毒产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生产的消毒剂是否进行质量检测,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医药公司和药店超市等销售的消毒产品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是否违规夸大宣传,是否违规采购消毒产品;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外来人员管理登记,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场所环境消毒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督查指导,防止疫情输入。自12月23日以来,市卫生监督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监督员对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旬阳市、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开展了疫情防控督导检查,重点对“三区两通道”的规范设置及运行、隔离人员与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及防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医废收集转运、隔离点环境消杀、化粪池的规范化消毒和记录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立即整改,要求驻点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隔离场所管理,做好工作专班人员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闭环管理,坚决防止疫情输入。
截至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8家,定点医院1家,公共场所10家,学校10所,疫情防控隔离点18个,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5家,两站一场2个,共下达监督意见书65份,责令整改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