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安康高新区花园大道(安康市高新医院东北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栋8-9楼
投诉电话:0915-8992247
传真:0915-8992244
邮编:725000
3月5日-6日,全市检查医疗机构71家,公共场所76家,其他被检查单位27家,出动监督员128人次,车辆42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11份。截止3月6日下午3时,全市累计共检查医疗机构1516家,公共场所1559家,交通疫情监测点86个,其他被检查单位385个,出动监督员5718人次,车辆1113台次,下达执法文书1950份。
【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对安康中学、安康第二中学、安康市初级中学、安康市第一小学、安康市第二小学、安康市阳光学校等市直中小学开学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主要查看了各学校疫情防控组织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防控物资储备、预防性消毒、培训宣传、应急区域等方面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
【岚皋】岚皋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一是对全县范围内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复工复产企业、重点项目2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5份,同时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300份、《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宣传册200份;二是做好个体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各诊所主体责任,确保广大患者健康安全,并与各诊所签订《疫情防控期间个体诊所接诊承诺告知书》12份。
【白河】白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继续对复产复工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控疫情蔓延扩散。针对陆续复产复工的企业一是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备齐备足防护、消毒用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签订疫情防控复工承诺书。二是落实人员管控。要求从业人员和顾客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报告。三是落实场所管控。认真做好营业场所的通风换气,对地面、物表、餐饮具、织物、卫生间、清洁工具等进行严格消毒消杀。
【石泉】3月6日,石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2家医疗机构、6家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